文学与新闻学院2019级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乐师院〔2017〕77号)文件精神,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关于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文学与新闻学院(以下简称“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院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成立了以主持全院行政工作的副院长何晓苇为组长的转专业领导小组,班子成员、专业负责人、辅导员、教务秘书均参与此项工作。
组长:何晓苇、熊泽文
副组长:廖建国、胡平建、刘传启
成员:杨宏、杨晓军、陈熹、姜壮、齐虎、资飞、曾晶 马燕
二、转专业办理流程及时间安排
1.11月5日之前,我院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转专业工作;
2.11月13日前,要求学生下载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交转入教学院;
3.11月17日之前,组织转入学生笔试或面试,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根据笔试(面试)结果择优录取,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11月20日前,汇总所有申请转入(含院内转专业)的学生信息,拟定学院审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学院公示审核结果(11月20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期3天),将“转专业申请汇总表(如果有不同意转入的学生则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转专业申请表”、公示材料、实施方案等一并交教务处复核。
三、转专业条件审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未予通过:
1.文科、理科跨科类申请的(文理兼收专业除外);
2.艺体类、非艺体间跨类申请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如:免费师范、定向就业、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部分艺体类);
5.民族预科、单独考试招生学生申请转入当年学校非民族预科生或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的;
6.国家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乐山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