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乐山师范学院 >>  文新学院  >>  旧版主页  >>  师资队伍  >>  教师工作室  >>  工作室活动资讯  >>  正文
 

方略公招工作室培训简报(第13期)


作者:文新学院    文章来源:文新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3-20

 

方略公招工作室培训

   

(第十三期)

方略公招工作室                                                              2017319

 

方略公招工作室举办本学期第四次实训活动

2017319日星期天下午四点半,方略公招培训工作室于行知楼401教室开展了本学期第四次实训活动,这是自上学期以来组织的第十三次实训活动。今天下午的主讲老师是宋老师,活动主题为讲解公务员考试申论写作部分。

今天下午的活动内容是讲解阅读材料的技巧方法。首先,老师讲到在做题过程中,由于阅读材料多,考生一旦没有分配好时间,便容易造成做题时间不够,或者在写作过程中,对阅读内容把握不到位的问题。所以老师强调,在国考中,阅读时间不少于50分钟,在省考中,阅读时间则要达到40分钟。其次,在阅读过程中,一定要把握整体的原则。因为在考试中,阅读材料虽是从小问题出发,但是涉及的面很广,如果考生把握不全,容易在答题过程中缺少关键答案。并且老师以“大学生就业难”这一材料为例,让同学们实打实的把握做题方法。最后,老师也告诉我们在阅读材料过程中,应注意通读、复读、跳读、精读和学会使用关键词的方法。

 

 


事倍功半,事半功倍

14级汉本一班 罗艺

今天下午,在工作室的活动中,宋老师着重点在于做题方法的技巧性。这于现在的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

记得自己刚开始做申论题的时候,脑子茫然,根本不讲究方法什么的,直接按照传统阅读方法阅读。不在意阅读材料的整体性,也不在意自己是否把握到了材料所提及的内容点,读了一遍就开始做题,做题效果可想而知。花费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结果却事倍功半。

有人说,技巧什么的,更多的有一种“投机取巧”的意味,安安心心做题才是正道。我以为不然。掌握技巧,并不意味着要放弃大量做题这一方法,而是有了技巧,我们做题所花费的精力和时间才是值得的,这样技巧和练题相结合,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撰稿:罗艺审核:冯运军)

 


 

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办公地址:博雅楼3楼
电话:0833-2276389
院长、书记邮箱:378968621@qq.com,5680748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