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学院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为加强我院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及全院师生的生命及财产的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院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组长:张科 任志萍
副组长:彭杨 熊泽文 廖建国
1、 教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及活动:任志萍
2、 学生消防安全负责人:彭杨
3、 办公场所消防安全负责人:杨林
行政办公室:王艳
教学科研办公室、陈列室:马燕、章宇
学生工作办公室:陈勋伟
图书资料室:章晓琴
直播室、录音室、计算机室、语音室、形体室:杨立、舒宇
二、安全工作原则:
1、 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贯穿各项工作始终。
2、 谁主管,谁负责。
3、 落实责任,责任到人。
三、具体要求
1、 加强全院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按学校有关消防教育及管理的规定,做到人人都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2、 教职工活动和学生活动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先报告,经审批方能执行。谁组织,谁负责。
3、 保障学院的各种灭火设施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 办公楼设安全通道标志,在楼道内不得堆放物品,保障楼道通畅。
5、 办公场所、图书、资料、机房、语音实验室、录播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注意防盗工作。
6、 装有消防栓,防火器材等部位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拨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 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经常对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 学生宿舍内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不准燃火、点蜡烛,如发现,一律收缴。
9、 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监督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 住户在使用煤气等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照正确使用方法使用,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1. 对因不重视消防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乐山师范学院文学与新文学院
二0一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