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开放管理制度
为贯彻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相关精神,充分发挥实训教学中心在提高实践教学水平中的作用,特制定《实训室开放管理制度》规范实训中心的开放工作。
一、实训室开放管理总则
实训室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实训中心开放不仅对学生的技能训练,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都具有重要作用。实训室应当以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增加实训室的开放时间和开放内容,充分发挥实训室资源的效益。
二、实训室开放管理规定
1、开放对象
实训开放对象是全院学生。
2、开放时间
一般为晚上7:00——9:00。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实训室开放申请方式
由需要开放的学生班级辅导员或任课教师提出开放申请,由实验室主任审核后,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开放工作。
4、实训室开放期间管理办法
实训室开放期间,实训室需安排专人负责实训室的管理工作,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提前调试好相关硬件和软件工作,督促开放使用人做好安全和卫生工作。
5、实训室开放清洁卫生管理办法
实训完毕后,开放实训使用人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实训桌面、地面都要清洁归位,待管理老师确认后方可离开。
三、开放实训学生守则
1、开放实训实行登记制,学生须在所在实训室登记实训相关信息。
2、进入实训室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损坏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不遵守实训室相关制度的学生禁止进入实训室进行自主实训。
文学与新闻学院实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