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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学院演播实训室场地使用须知


作者:文新学院    文章来源:文新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6-10

文学与新闻学院演播实训室场地使用须知

 

演播实训室使用的基本原则

(一)实训室原则上主要用于文新学院实验教学使用。学生会议和学生活动原则上不在实训室安排。严禁任何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为外单位租用实训室。

)使用实训室,应按照程序,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实训室的使用按照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安排,已经审批的各类活动如与学校临时安排的重要活动冲突,则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各学院申请使用演播实训室的程序

(一)使用学院填写使用申请表。申请表上应写明活动名称、使用时间、负责人、会场设备要求等内容,所在学院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及使用须知文新学院主页实训室建设栏目中下载。

(二)使用实训室,应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文新学院演播实训室场地使用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送文新学院办理审批手续。

(二)文新学院受理申请后,使用单位应缴纳200元场地清洁费及设备管理费。使用学院在办理使用手续后若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在预约使用日前一天通知文新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三)办理申请地点:文新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章宇老师电话:15298079669   校内小号:6118

演播实训室使用注意事项

使用单位在使用实训室的过程中要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保证设备安全,并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室内设施和悬挂、张贴标语或其它宣传品

)除实训室的固定设备和音响设备外,各单位需要的其它设备由使用单位自行解决。

)使用单位要认真维持好实训室的秩序,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努力做到进出会场和会场秩序井然有序

(四)使用结束后,如有实训室设备损坏或丢失,使用单位需照价赔偿;

使用单位应自觉维护实训室的环境卫生,严禁在报告厅内吸烟吃东西喝有色饮料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乱涂乱画等

四、使用学院须严格遵守以上管理规定,在使用过程中有不遵守演播实训室管理规定的学院文新学院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使用申请

 

                          文学与新闻学院

 

 

文学与新闻学院

 

演播实训室场地使用申请表

 

使用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使用日期

 

使用时间

时     分起,       时       分 止

活动名称

 

与会人数

 

  要求项目

相应栏

打“

说      明

1、是否要使用投影

 

笔记本电脑自备;提前一天进场测试;

主席台左边及右边各有一个幕布

2、主席台就座人数

 

固定

话筒个数

 

1—4可选

自带话筒数量

 

 

3、是否使用立式讲台

 

主席台笔记本电脑自备

4、是否需要悬挂横幅

 

自备;不得使用对墙面地面有污损或破坏的物品

5、是否需要幕墙背景

 

自备;不得使用对墙面地面有污损或破坏的物品

 

 

使用学院

意见及盖章

 

 

 

年    月    日

文新学院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栏

 

申请时间:            

说明:填表前,请认真阅读文新学院演播实训室场地使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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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博雅楼3楼
电话:0833-2276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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