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新闻学院演播实训室场地使用须知
一、演播实训室使用的基本原则
(一)实训室原则上主要用于文新学院实验教学使用。学生会议和学生活动原则上不在实训室安排。严禁任何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为外单位租用实训室。
(二)使用实训室,应按照程序,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三)实训室的使用按照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安排,已经审批的各类活动如与学校临时安排的重要活动冲突,则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二、各学院申请使用演播实训室的程序
(一)使用学院填写使用申请表。申请表上应写明活动名称、使用时间、负责人、会场设备要求等内容,所在学院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及使用须知在文新学院主页实训室建设栏目中下载。
(二)使用实训室,应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文新学院演播实训室场地使用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送文新学院办理审批手续。
(二)文新学院受理申请后,使用单位应缴纳200元场地清洁费及设备管理费。使用学院在办理使用手续后若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在预约使用日前一天通知文新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三)办理申请地点:文新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章宇老师电话:15298079669 校内小号:6118
三、演播实训室使用注意事项
(一)使用单位在使用实训室的过程中要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保证设备安全,并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室内设施和悬挂、张贴标语或其它宣传品;
(二)除实训室的固定设备和音响设备外,各单位需要的其它设备由使用单位自行解决。
(三)使用单位要认真维持好实训室的秩序,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努力做到进出会场和会场秩序井然有序。
(四)使用结束后,如有实训室设备损坏或丢失,使用单位需照价赔偿;
(五)使用单位应自觉维护实训室的环境卫生,严禁在报告厅内吸烟、吃东西、喝有色饮料、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乱涂乱画等;
四、使用学院须严格遵守以上管理规定,在使用过程中有不遵守演播实训室管理规定的学院,文新学院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使用申请。
文学与新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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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播实训室场地使用申请表
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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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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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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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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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时间 |
时 分起, 时 分 止 |
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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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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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项目 |
相应栏
打“∨” |
说 明 |
1、是否要使用投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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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自备;提前一天进场测试;
主席台左边及右边各有一个幕布 |
2、主席台就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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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话筒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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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可选 |
自带话筒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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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使用立式讲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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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台笔记本电脑自备 |
4、是否需要悬挂横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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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不得使用对墙面地面有污损或破坏的物品 |
5、是否需要幕墙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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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不得使用对墙面地面有污损或破坏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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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学院
意见及盖章 |
年 月 日 |
文新学院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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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填表前,请认真阅读文新学院演播实训室场地使用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