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虎廷,男,文新学院中文系干修班85级校友。1972年12月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1977年4月退役到乐山碱厂工作,从事劳动人事管理工作;1983年9月至1998年7月先后就读并毕业于乐山师范专科学校、自贡市干部学校、四川大学、西南师范大学;1987年11月到乐山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1988年5月至今,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办公室主任、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1988年3月8日由乐山市财政局和境内9家法人企业联合发起成立, 是中国第一家电力股份制企业。公司股票于199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1999年初,公司总股本已达到15583.5312万股,流通股8047.5985万股,总资产9.8亿 元。公司拥有水力发电站10座,控股水力发电站3座,参股水力、火电发电站9座,还有相当数量 的上网电站;网上电站装机27.38万KW。公司拥有35KV以上等级变电站16座,35KV以上等级 输电线路735.023KM,电网横跨乐山市、眉山地区两地市的10个区、县市。公司被国家水利 部列为电站、电网股份制规范化试点企业,被乐山市政府列为市级首家扩张型企业,享受省 级扩张型企业优惠政策。公司以“以电为主、多种经营”为宗旨,利用上市公司融资优势,投资涉足金融、旅游、机 械等行业,积极组建乐山公用事业集团,全资收购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控股乐山市煤气总公司,加快了资本扩张的步伐。公司经济效益连年增长,实现利税为乐山市第二名,人均创 利乐山市第一名。
公司严格按股份制规范化运作,积极推行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实行了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 理负责制,对下属企业实行资产委托经营,在员工中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了一整套全 新的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有员工1617人,35岁以下的占69.5%,员工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2 1.8%,中专以上学历人数的占40%,拥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14人,占员工总数的31.8 %,其高级职称18人,中级职称161人。公司积极发挥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大力 开发电源,加强电网建设,同时,采取收购、兼并、参股、控股等形式,实施资本扩张和资 产经营战略,把“乐山电力”建成一个大型公用事业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