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回复意见的函》(川人社函〔2020〕14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见《西昌学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人数13人。
二、招聘方式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五官端正、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能为人师表。
2.应届非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及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
4.身心健康,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西昌学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27日(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7日17点30分)。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请报考者填写附件3:西昌学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将填写完毕的报考信息表和应聘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姓名+岗位编码+高校人才引进网)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1271148032@qq.com,请每位报考者务必确认材料发送成功。人事处工作人员会根据材料审核的情况及时反馈初审信息,请报考者随时关注自己的邮箱。若一个工作日以后还未收到回复,可电话咨询。
(二)资格审核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后,于2023年3月28日在西昌学院官网(www.xcc.edu.cn)公布网上初审合格人员名单,2023年4月6日在西昌学院北校区至正楼1-5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见附件2。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与程序
1.心理素质测试。时间:2023年4月7日上午9:00至12:00。地点:见考核通知书。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纳入后续考核环节综合考量。
2.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经现场资格审查,如同一岗位有效应聘人数超过15人时,通过岗位专业知识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基本素质测试的人选。
信息来源:四川师范大学https://jy.sicnu.edu.cn/home/details?code=dm001&id=6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