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新闻学院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各年级结合量化认定结果以及民主评议结果进一步评审,学院认定小组最终确定文学与新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评审档次。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文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博雅楼304)反映。电话:0833-2277970,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文学与新闻学院
2024年9月23日
附件【文学与新闻学院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