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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专业

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实施细则

 

秉持师范类专业认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根据中学语文学科教师能力素质需求,“反向设计”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在毕业要求统领下,设计并实施课程教学。课程体系中的每一门课程的课程目标明确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在课程目标统领下,课程教师重构教学内容、选择适合的教学方式、设计由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结合的课程成绩考核方案并实施,这种“正向施工”是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主线”内容之一。建立面向产出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机制及基于评价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并通过结果反馈,改进教学工作,是认证的“底线”要求之一。本专业以《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2021)为指导,按照《乐山师范学院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要求,依据《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9版)中设定的“一践行三学会”毕业要求,以完善本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全方位全过程的评价机制、建立持续改进机制,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价目标

通过合理全面的评价,总结反思,并将主要问题和不足针对性地反馈到课程教学的各个主要环节,确保各课程通过教学实践活动,有效支撑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实现。

二、评价依据

以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培养方案为主要依据,以课程大纲为具体依据。

 

 三、评价机制

(一)评价主体和主要职责

表1  评价主体和职责

主体

任课教师

评价小组

学生

学院层面

课程评价责任人,依据课程考核结果对照课程大纲设置的课程目标对其达成度进行分析,撰写《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

1.副院长为评价工作总责任人,牵头制定课程达标评价方法、统筹依据评价结果的整改。

2.专业负责人组织实施评价、汇总信息、反馈信息、提出持续改进意见,督查整改情况。

3.课程组长、教研室主任负责教学基层组织的目标达成度审核。组织进行面向学生的定性调研。

根据课程学习的主观体验对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  

学校层面

制定校级层面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管理办法、组织进行对评价工作和持续改进工作的专项审核和督查。

(二)评价对象和评价周期

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每学期定期(学期末)对该学期所有必修课程进行目标达成度评价。

(三)评价过程

1.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组织考核内容:首先课程组根据课程大纲中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的支撑关系,在教学大纲中设计课程目标并填写下表。平时的形成性评价根据课程目标设计其方式和内容,期末终结性评价依据课程目标组织考核内容和方式。在操作层面上保证两类考核成绩考核内容与课程目标的相关性。

表2  课程目标支撑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情况

课程

目标

践行师德

学会教学

学会育人

学会发展

师德规范

教育情怀

学科素养

教学能力

班级指导

综合育人

学会反思

沟通合作

1-1

1-2

1-3

2-1

2-2

2-3

3-1

3-2

3-3

4-1

4-2

4-3

5-1

5-2

6-1

6-2

6-3

7-1

7-2

8-1

8-2

目标1

 

 

 

 

 

 

 

 

 

 

 

 

 

 

 

 

 

 

 

 

 

目标2

 

 

 

 

 

 

 

 

 

 

 

 

 

 

 

 

 

 

 

 

 

目标3

 

 

 

 

 

 

 

 

 

 

 

 

 

 

 

 

 

 

 

 

 

目标4

 

 

 

 

 

 

 

 

 

 

 

 

 

 

 

 

 

 

 

 

 

……

 

 

 

 

 

 

 

 

 

 

 

 

 

 

 

 

 

 

 

 

 

2.开展考核内容、形式审查:学期初对当学期《形成性评价审批表》中的考核内容、评价方式、评分标准、对应课程目标情况进行审核;期末命题后通过《期末考核课程命题审批表》对命题的内容、方式对标情况进行审核。

3.课程考试结束后进行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采用成绩分析法对考核成绩进行达成度计算,将在抽样班采集的数据以一一归口到课程目标的方式录入计算表格。各个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的形成性成绩加权组合计算而成,课程的整体课程目标达成度由课程的所有课程子目标达成度的加权求和值确定。

4.组织全部学生进行达成度问卷调查:依据课程具体子目标及课程考试方案设计《课程目标达成度调研表》,组织当期上课学生填写调查问卷,学生从主观体验感受的角度对课程每个子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

表3  汉语言文学专业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学生调研表

课程目标

目标

内容

支撑的毕业要求指标点

目标指向(知识、技能、情感态度)

达成情况

完全达成

大部分达成

基本

达成

未达成

目标1

 

 

 

 

 

 

 

目标2

 

 

 

 

 

 

 

目标3

 

 

 

 

 

 

 

目标4

 

 

 

 

 

 

 

……

 

 

 

 

 

 

 

5.撰写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课程教师汇总整个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在分析、反思基础上撰写《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并提交课程组长、教研室主任审核。

6.开展专业层面总结:专业负责人、副院长汇总各门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同时参考来自学生座谈会以及外部实习单位等的反馈信息,在分析、反思基础上撰写《汉语言文学专业学期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总结》并提交评价小组审议。

(四)数据收集内容、方法和来源

1.收集的内容

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数据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教学过程中的评价数据,包括平时作业、课堂测验、课堂讨论、小论文、小报告、方案设计等平时成绩数据。一是期末集中组织的结果性评价成绩数据。综合实践性课程收集内容为试讲试教、教育实习见习研习考核和学位论文考核。调查的数据是上课班级学生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完全达成、大部分达成、基本达成、未达成)评价后的百分比数据。

2.收集的方法

抽样1-2个班,数据从抽样班的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中直接采集,做法是以课程子目标为纲,按照“知识、技能、素质/素养”不同的能力维度,将平时成绩各项目和期末考核各试题按其对应支撑的能力指向进行归口数据采集。以调查问卷方式面向抽样班级全体学生进行直接采集。

3.数据来源

(1)源自平时的过程性评价数据。

(2)源自期末的结果性评价数据。

(3)源自上课班级学生的调查数据。

(五)评价方法

 采用直接评价与间接评价、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的评价方式进行评价。

表4  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方法

 

数据/事实

过程/结果

定量/定性

直接/间接

课程考核成绩

分析

平时成绩数据

形成性评价

定量评价

直接评价

期末成绩数据

终结性评价

学生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数据

终结性评价

定性评价

间接评价

外部调查

观察的事实

终结性评价

定性评价

间接评价

  

表5  针对各类课程目标的直接评价方式

课程目标

侧重

指向

数据内容、来源

评价方式

知识层面

知识

作业、平时测验、期中考试等;期末客观试题如填空、选择、简答题等。  

形成性评价、终结性评价

技能层面

技能

平时课堂研讨、课程论文、实践报告、案例分析/设计;期末试卷中判断题、问答题、综合分析题、写作题等。

形成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表现性评价

素养/素质层面

情感态度

单独或融入平时课堂研讨、课程论文、实践报告、案例分析/设计、实操;期末试卷中问答题、综合分析题、写作题等。

形成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表现性评价

综合层面

综合实践能力

毕业论文、教育实习、见习、研习等

形成性评价、终结性评价;综合性评价

1.直接评价(考核成绩分析)

各个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形成性考试成绩加权组合计算而成。随机抽取1-2个教学班级为样本,课程考核材料包括期末考试、平时测验、作业、考勤、实验实践测试等,每个课程目标都有支撑该课程目标的教学内容。

(1)确定课程目标权重

设某门课程有p个课程目标,每个课程目标对8个毕业要求的支撑力度有高(H)、中(M)、低(L)之分,为了便于操作,赋值H=3M=2L=1。第i个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有aiHbiM, ciLai+bi+ ci≤8),则第i个课程目标的权重计算公式如下。

(2)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

假设某门课程有p个课程目标,支撑第i个课程目标的教学内容期末试卷考核理论总分值为Ti,抽取的样本学生该部分的试卷考核平均得分总值为SiRi是该课程支撑第i个课程目标的形成性考核的平均得分总值,支撑第i个课程目标的形成性考核理论总分值为Qiλ是期末试卷考核占总考核的比例,则第i个课程目标的达成度计算公式为

  i=1p

若出现某个TiQi0,即可能存在某个课程目标没有期末考试成绩支撑或形成性成绩支撑,会出现以下情形

 或者

于是该课程的总体达成度计算为:

Ad大于70,则视为达成度满足要求。

2.间接评价(问卷调查)

设计调查问卷,抽样班级学生作为学习者对课程各子目标达成的情况“完全达成、大部分达成、基本达成和未达成”四个选项进行评价。先计算每个子目标达成情况,假设≥70%的参评学生对子目标1前三个选项表示认同,则认为该子目标达成。整个课程目标的达成以子目标达成值之和除以子目标数来得出。  

3.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确定

直接评价(考核成绩分析)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及《乐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平均学分绩点≥2.0者才可获得学士学位。学分绩点2.0折算课程最低成绩为70分,因此,计算结果须达到70分才认定目标达成度合格。间接评价(问卷调查)计算结果≥70% 的比值才认定达成度合格。二者之一没有达到规定数值,都认为该课程目标总体达成度不合格。

(六)评价结果使用

 通过合理全面的评价,总结反思,并将主要问题和不足针对性地反馈到课程教学的各个主要环节,确保各课程通过教学实践活动,有效支撑本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

1.“教”的改进

任课教师查找教学内容、方法以及考核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课程考核评价结果,反思“教”的不足,提出确实可行的改进思路及具体举措。

2.“学”的改进

任课教师就学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在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和策略等方面进行总结,并提出帮助学生提升学习质量的办法。

3.管理者的改进

依据每门课程达标情况评价结果和教师的分析反思,综合调查问卷、座谈会收集的数据和信息,副院长和专业负责人进行综合研判,找出教学环节、课程设置等存在的问题,找出学生学习上的代表性问题,检讨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上的不足,并作为课程教学改革、课程体系改进以及质量监控改进的重要依据。对目标未达成的课程,课程组组织补救性指导,确保课程目标达成。

四、评价机制的保障

为切实保障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工作的落实,明确将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工作纳入教师课程教学工作环节,形成“课程大纲制定-课程教学活动实施-课程考核(形成性和终结性)-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持续改进”完整的课程教学环节。将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工作的质量与课程教师期末教学工作量挂钩,凡未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并怠于持续改进者,其期末课程工作量按0.8折计算;目标未达标课程的任课教师,其期末课程工作量按0.5折计算。同时,将直接影响相关课程教师的工作绩效考评和评优推优机会。

 

文学与新闻学院

                                    2020年9月2日制订

2021年5月8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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